勐 (猛) 拉
即今云南思茅市。版纳勐拉、勐往为明代车里宣慰司所辖十二版纳之一。
即今云南思茅市。版纳勐拉、勐往为明代车里宣慰司所辖十二版纳之一。
唐天宝前置羁縻州,属雅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宝兴县境。后废。
南朝梁大同二年(536)置,属万州。治所在宣汉县(今四川达川市)。西魏时治所改名石城县。辖境相当今四川达川、达县二市县地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南朝梁大同二年(536年)置,治石城县(今达州市)。辖
在今河北临漳县西南古邺北城上。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“北城上有齐斗楼,超出群榭,孤高特立。”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南平县置,属桂阳郡 (后属郴州)。治所在今湖南蓝山县东北古城村。《寰宇记》 卷117郴州蓝山县: “因县南蓝山为名也。”五代时移治今蓝山县。北宋属桂阳监。南宋属桂阳军。元属桂
指九州。《后汉书·冯衍传下》:“疆理九野,经营五山。”李贤注:“九野,谓九州之野。”指九州。《后汉书·冯衍传》:“疆理九野,经营五山。”李贤注:“九野,谓九州之野。”
①北宋治平四年 (1067) 置,属归善县。为铸钱监。在今广东惠州市旧城内。②北宋仁宗时置,在今陕西洛南县东南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》: 仁宗 “采洛南红崖山、虢州青水冶青铜,置阜民、朱阳二监铸钱”。《元
东汉改筑阳县置,属南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谷城县北。三国魏复为筑阳县。
即今江西余干县南二十里大溪乡。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卷12:余干县西南有大溪。
明洪武三年(1370)改兴和路置,属北平布政司。治所即今河北张北县。四年(1371)废。明洪武三年(1370年)以兴和路改置,治高原县(今河北张北县)。属北平布政司。辖境小于兴和路。后省。
战国时韩邑。在今河北涉县西北。《战国策·赵策一》: “韩欲有宜阳,必以路、涉、端氏赂赵。”西汉置涉县。古邑名。战国韩邑。在今河北省涉县西、清漳河东岸。《战国策·赵策》:冷向谓强国曰:“韩欲有宜阳,必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