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即今安徽黄山市黄山区西北青弋江上游舒溪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: 南江 “又东,旋溪水注之。水出陵阳山下,径陵阳县西为旋溪水”。即此。
一名察罕哈达山。即今青海省青海湖中之海西山。《清一统志·青海厄鲁特》: 插汉峰 “在青海中,近西岸,与魁孙拖罗海山东西对峙,其峰卑小,多土少石”。
即今江苏如皋市东东陈镇。清光绪《江苏全省舆图》:如皋县东有“东陈”。(1)在江苏省如皋市东北部、通扬运河畔。面积64平方千米。人口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东陈,人口 4500。六朝时已有东陈村记载,宋设东陈
在今山东高唐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4高唐州: 鱼丘驿 “明初置马驿于此”。
1945年9月将东北三省划分为辽宁、安东、辽北、吉林、松江、合江、黑龙江、嫩江、兴安九省,总称东北九省。
元改卢山县置,属雅州。治所即今四川芦山县。《元史· 世祖纪》: 中统三年 (1262),宋兵攻 “雅州、泸山”。即此。元末废入严道县设巡司。蒙古改卢山县置,即今四川省芦山县。后省。明洪武六年(1373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莱州。治所在今山东莱阳市南七里。旋并入卢乡县。古县名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置,治今山东省莱阳市南。属莱州。不久省。
亦名盐泺。即今吉林乾安县西南大布苏泡。《清一统志·郭尔罗斯》:“盐泺在前旗东北七十里。蒙古名达布苏台,产盐。”
①在今福建莆田县东南海滨。《清一统志·兴化府》: 嵩山 “上有石室,苔纹成 ‘文笔峰’ 三字,宛然如书,刮去复然。旁有石室,俗呼仙姑岩”。②在今山东临朐县西南五十二里。《清 一统志·青州府一》: 嵩山
①即今安徽六安市北马头镇。明万历《六安州志》卷2《集》:马头在“北六十里”。同治《六安州志》卷5:马头集在“州北五十里。乾隆五十四年添设巡检司”。②即今山东东明县南六十里马头镇。民国《东明县志》卷5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