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云院
俗称石灰寺。在今山西平顺县城西北四十六里实会村北龙耳山中。创建于五代晋天福三年(938),初名仙岩院。天福五年建大佛殿,后周显德元年(954)建寺外七宝塔。北宋太平兴国八年(983)奉敕改寺名为大云禅院。大佛殿为五代遗构,圆柱方额,五铺作斗拱,飞檐起翘,是现存五代木构中惟一采用普柏枋之孤例。殿内有五代壁画和彩画。寺内有五代和北宋时期的石雕、香炉、经幢、石雕罗汉以及历代碑刻。现存山门、天王殿、后殿及两庑,均为清代建筑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俗称石灰寺。在今山西平顺县城西北四十六里实会村北龙耳山中。创建于五代晋天福三年(938),初名仙岩院。天福五年建大佛殿,后周显德元年(954)建寺外七宝塔。北宋太平兴国八年(983)奉敕改寺名为大云禅院。大佛殿为五代遗构,圆柱方额,五铺作斗拱,飞檐起翘,是现存五代木构中惟一采用普柏枋之孤例。殿内有五代壁画和彩画。寺内有五代和北宋时期的石雕、香炉、经幢、石雕罗汉以及历代碑刻。现存山门、天王殿、后殿及两庑,均为清代建筑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在今广东南海市西南西江北岸沙口村。清光绪《广东舆地全图》南海图表:沙口汛有把总驻防。
即今江西铅山县西南湖坊乡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5广信府铅山县 “分水关” 条下: “县西南五十里有湖坊隘。西达贵溪县,南通福建光泽县之云际关,为戍守处。” 清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河北抚宁县东北一百二十里。明于此筑城戍守。清设把总。
明置,属广州府增城县。在今广东增城市西南东江北岸东洲。清设东洲汛。
故道自今河南开封市东北分狼汤渠水东流,至今商丘市北,下接获水。《水经·汳水》:“汳水出阴沟于浚仪县北,又东至梁郡蒙县,为获水。”自晋以后被认为是汴河的下流。“汳”名遂废弃不用,通称汴河或汴渠。古水名。
元初置,属河南江北等处中书省。治所在荆南府路 (后改中兴路,治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大悟、孝感以西,桐柏山、荆山以南,长江以北地区。元至正二十四年 (1364) 并入湖广行省。
即今湖北通城、崇阳二县及蒲圻市境之陆河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6蒲圻县: 蒲圻河 “发源江西宁州之修水,合通城县之嶲水,北流至崇阳,会桃溪水,折而东,又折而西,过荆港北,径治南,又东北流,复折而西北至陆口
即今山西古交市西屯兰川。《清一统志·太原府一》:孔河“在交城县东北。源出县西北龙鬚山,东南径马兰城北, 又东径故交村南, 注汾”。
①隋开皇五年 (585) 改拒阳县置,属商州。治所在今陕西洛南县东南八十里古城镇。《寰宇记》 卷141洛南县: “取洛水之南为名。” 大业初属上洛郡。大业十一年 (615) 移治今洛南县东。唐属商州,
即今湖北黄梅县东北四十里停前镇。清置巡司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