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置,属楚雄府定边县。在今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内。
西魏置,属芦北郡。治所在今甘肃文县西南五十五里。隋属武都郡。唐贞观元年(627)废。古县名。西魏置,治今甘肃省文县西南。隋属武都郡。唐贞观元年(627年)废。
亦名霸陵原。在今陕西西安市东灞河与浐河之间,东西宽约十三里,南连秦岭,北达灞、浐交汇处,长四十余里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新丰县注引《三秦记》曰:“县西有白鹿原,周平王时白鹿出。”宋程大昌《雍录》卷7:
东魏武定七年(549)置,属义塘郡。治所在黄郭戍(今江苏赣榆县西北)。北齐移治古辟阳城(今山东莒县西南二十五里五花营)。隋废。
在今云南永平县北四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8永平县:羊街山“山半涌泉,周围五尺,名曰一碗水,行者咸掬饮之,地名碗水哨”。
十六国前秦皇始二年 (352) 置,治所在长陵城 (今陕西咸阳市东北三十里怡魏村附近)。北魏太和二十年 (496) 迁治池阳县 (今陕西泾阳县西北二里),属雍州。辖境相当今陕西咸阳市及泾阳、礼泉县地。
在今江苏仪征市东南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在今江苏省仪征市东南。明、清置巡检司于此。
即灵竹县。在今广西横县西北石塘镇灵竹。《宋史·地理志》 永定县: “开宝六年,废峦州武灵、罗竹二县入焉。” 罗为灵之讹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
明置,属甘州前卫。在今甘肃临泽县北。《皇明职方地图》 甘肃边镇图有柳树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