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 (嶽) 市
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。《清一统志 ·衡州府二》: 岳市 “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。四方人民,环庙而居,为岳市。旧有巡司,今裁”。
即今湖南衡阳市北南岳区南岳镇。《清一统志 ·衡州府二》: 岳市 “在衡山县西北三十里岳庙前。四方人民,环庙而居,为岳市。旧有巡司,今裁”。
在今安徽霍山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霍山县: 梅子岭在 “县东五十里。多产梅,上可容数十万众”。
亦作旺清河、大汪清河。在今吉林汪清县东。清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23:十三道噶雅河“又东南径东崴子,大小旺清河合诸水自东来入之。大旺清河出珲春东北山,西流一百五十余里,小旺清河自东北来,凡行百余里合尖山水
南朝宋侨置,属雍州。寄治宛中(今河南南阳市)。北魏废。
①元至正十七年(1357)朱元璋改长兴州置,治所即今浙江长兴县。1362年复名长兴州。②明永乐五年(1407)属建平府。治所在威远县(今越南北部河南宁省宁平县西北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河南宁省部分地。宣德
即岩绿县。隋置,为朔方郡治。治所在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古城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夏州朔方郡朔方县: “本嵓录,贞观三年更名。”
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东北石花村。清严如熤《苗疆险要考》14松桃厅:石花寨在“城东三十余里。山势崟嵚,径路诘曲,下临深涧”。
在今上海市崇明县西北三星镇一带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4太仓州崇明县:平洋沙“旧名半洋沙。其相近者曰马腰沙。弘治十五年土豪施天泰、钮东山作乱,据二沙为梗。事平,改半洋为平洋,马腰为马安。嘉靖三十二年移建县城
即今湖北京山县东曹武镇。《舆地纪胜》卷84郢州: 曹武市 “在京山县东四十五里。旧传魏武征孙权过此”。
清置,属安康县。在今陕西安康市西三十五里。
①古名仆千水、文井江。即今四川邛崃市南之南河(邛崃水)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邛州:“西有邛水, 自雅州流入,至新津县入大江。”《方舆纪要》卷71邛州:邛水在“州南五里。俗呼南河。源出雅州邛崃山,流入州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