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杜县
唐武德二年 (619) 置,属黔州。治所在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北龚滩镇北十八里。《元和志》 卷30洪杜县: “因县东一里洪杜山为名。”贞观三年 (629) 移治洪杜溪,麟德二年 (665) 移治龚滩 (今龚滩镇)。北宋嘉祐八年 (1063) 废入彭水县。
古县名。唐武德二年(619年)置,治今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龚滩北。因洪杜山得名。属黔州。贞观三年(629年)移治洪杜溪。麟德二年(665年)又移治今龚滩。北宋嘉祐八年(1063年)降为寨。
唐武德二年 (619) 置,属黔州。治所在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北龚滩镇北十八里。《元和志》 卷30洪杜县: “因县东一里洪杜山为名。”贞观三年 (629) 移治洪杜溪,麟德二年 (665) 移治龚滩 (今龚滩镇)。北宋嘉祐八年 (1063) 废入彭水县。
古县名。唐武德二年(619年)置,治今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龚滩北。因洪杜山得名。属黔州。贞观三年(629年)移治洪杜溪。麟德二年(665年)又移治今龚滩。北宋嘉祐八年(1063年)降为寨。
又作布特哈乌拉,简称乌拉。在今吉林永吉县北乌拉街满族镇西北。旧城临松花江,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)为防水患,于旧城东改建新城,即今乌拉街满族镇。清初置打牲乌拉总管于此,乾隆五年(1740)复添设协领
又名竹圃、官竹园、梁王竹园、兔园。在今安徽毫州市东北。《水经·睢水注》: “睢水又东南流,历于竹圃。水次绿竹荫渚,菁菁实望,世人言梁王竹园也。” 《梁书· 羊侃传 》: 梁中大通四年 (532),“
①在今辽宁大连市金州区西南。其地发现“龙山文化” 遗址。②即今福建福州市城内东北隅冶山。《清一统志·福州府一》: 冶山,“宋时曰泉山,亦曰将军山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6福州府: 越王山 “其东南麓,唐
唐置,属伊州。在今新疆鄯善县东北七克台镇。唐置,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东北七克台附近。属西州。
隋大业间置,治所在明阳县(今贵州德江县西北)。辖境相当今贵州凤冈、绥阳、湄潭三县及德江县西部地。唐初废。
元至元十九年(1282)升耒阳县置,属湖广行省。治所即今湖南耒阳市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复改耒阳县。元至元十九年(1282年)升耒阳县置,治今湖南省耒阳市。属湖南道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耒阳市一带。明洪
①即昭陵。在今辽宁沈阳城北郊北陵公园。清太宗皇太极葬此。②在今河南陕县东南硖石东。《左传》:僖公三十二年(前628),蹇叔曰:“殽有二陵焉:其南陵,夏后皋之墓也;其北陵,文王之所避风雨也。”即“清昭陵
即蒯城县。西晋置,属始平郡。在今陕西宝鸡市东。《清一统志·凤翔府》: 剻城旧县 “在宝鸡县东”。古县名。西晋咸宁四年(278年)析陈仓县置,治今陕西省宝鸡市西南。属始平郡。后废。
指今青海黄河与湟水两流域之地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 “河湟间少五谷,多禽兽,以射猎为事。爰剑教之田畜,遂见敬信,庐落种人依之者日益众。” 汉武帝 “乃度河、湟,筑令居塞”。《新唐书·吐蕃传》: “世举
即今广西昭平县东南一百二十里马江镇。唐为马江县治。清置巡司于此。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东南马江镇。清嘉庆四年(1799年)于此设巡检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