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置,在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东南和平乡。北宋置,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西南双江河口。
属西辽。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西南锡尔河沿岸。
即彭衙、彭戏。在今陕西白水县东北南衙村、北衙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宪公享国十二年,居西新邑。死,葬衙。” 《索隐》: “宪公灭荡社,居新邑,葬衙。”
元末改容美洞军民总管府置,属四川行省。治所即今湖北鹤峰县。明洪武五年 (1372)改为长官司,七年 (1374) 升为宣慰司。后废。永乐四年 (1406) 复置,属施州卫。清初改为容美土司。
即今广西凤山县西南平乐瑶族乡。清雍正十一年(1733)设巡司于此。集镇名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西南部,西邻凌云县。平乐瑶族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250。清雍正十一年(1733年)设巡检司治此。土地革命
①即五鹿墟,又名沙鹿。在今河北大名县东。《穆天子传》卷6:“天子东征, 舍于五鹿。”即此。春秋时属卫,后属晋。《左传》:哀公元年(前494),“齐侯、卫侯救邯郸,围五鹿”。亦即此。②春秋卫地。在今河南
楚国之别称。《战国策》 卷3秦策: 张仪说秦王,“秦与荆人战,大破荆,袭郢,取洞庭、五都、江南。荆王亡奔走,东伏于陈”。即西周时楚国的别称。因其建国于荆山(今湖北南漳县西)一带,故称。
即今江苏高淳县东下坝乡。明嘉靖三十五年(1556)在东坝东十里处另建新坝,名下坝。镇以坝名。
清初改东乡五路安抚司置,属施州卫。治所即今湖北宣恩县东北细沙乡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本明东乡五路安抚司,清称东乡土司。治今湖北省宣恩县东北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裁。
即今安徽舒城县南汤池镇。清光绪《舒城县志》卷7:西汤池镇在“县南六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