翁金河
一作瓮金河。在清外蒙古土谢图汗部西界,赛音诺颜部东界。即今蒙古国翁金河,流经前杭爱省、中戈壁省和南戈壁省。《清一统志· 喀尔喀》: 翁金河 “源出鄂尔坤河源相近之东南山中,东南流,历平地凡七百余里,止于瑚尔哈鄂伦泊”。
一作瓮金河。在清外蒙古土谢图汗部西界,赛音诺颜部东界。即今蒙古国翁金河,流经前杭爱省、中戈壁省和南戈壁省。《清一统志· 喀尔喀》: 翁金河 “源出鄂尔坤河源相近之东南山中,东南流,历平地凡七百余里,止于瑚尔哈鄂伦泊”。
即今四川奉节县东之草堂河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白帝城“东傍东瀼溪,即以为隍,西临大江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9夔州府奉节节县“大瀼水”条引《舆地纪胜》:“公孙述于东瀼水滨,垦稻田东屯,东屯稻田水畦延袤,可得
即今安徽舒城县东北十里三沟乡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6舒城县:三沟驿在“县东十五里。路出合肥”。
又名曹阳墟、七里涧。即曹阳。在今河南灵宝市东北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 “河水又东得七里涧,涧在陕城西七里,故因名焉。亦谓之南山通河。亦谓之曹阳坑。” 即此。即“七里谷(1)”。
在今安徽庐江县东南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庐江县: 黄陂湖在 “县东南十五里。周八里许”。《清一统志 · 庐州府一》: 黄陂湖“径八里,西连沙湖,受县河及四山之水,东出缺口”。
唐贞观八年 (634) 改西平州置,属戎州都督府。治所在附唐县 (今贵州兴义市)。以盘江为名。后废。唐贞观八年(634年)以西平州改名,治附唐县(今贵州兴义市)。后地入南诏废。
清乾隆二十三年(1758)设,在今俄罗斯共和国戈尔诺—阿尔泰斯克一带。同治三年(1864)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《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》划入俄国版图。
即今浙江上虞市(百官镇)。明初置巡司于此。即今浙江省上虞市。明初于此置巡检司。
亦作平虏守御千户所。明弘治十四年(1501)以旧豫望城置,属固原卫。治所即今宁夏同心县东南予旺镇。清康熙五年(1666)并入镇戎所。
北宋淳化五年 (994) 升金溪场置,属抚州。治所即今江西金溪县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29抚州金溪县: “旧传上幕岭东有小溪,水色如金,县之取名以此。” 元属抚州路,明属抚州府。民国初属江西豫章道。192
即今河南光山县南泼河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0光山县: 泊陂河 “在县东南四十五里。商城县之五水关河流合焉,下流亦注于淮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