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宣德初年,选书法优良之中书舍人于内阁西小房办公,专掌书办制敕、诏书、诰命、册表、题奏、揭帖等一应机密文书及各王府敕符底簿之事,故称其办公处曰西制敕房,中书舍人曰制敕房中书舍人,简称制敕房舍人
官名。清末户部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定额一人,简任,任期五年。掌管全行事务,并为理事会议长。
官名,又名京兆虎牙都尉,居长安,掌驻军守护三辅陵园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安帝以羌犯法,三辅有陵园之守,乃复置右扶风都尉,京兆虎牙都尉。”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航务。
即“四门学生”。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始用于汉朝。凡官长告诫僚属,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。南北朝以后,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、宋之时,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,有敕旨、敕牒、敕书之类。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
杂任职名。唐于太仆寺车府署置一百七十五人,掌驭车之事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佐队官管理军乐队。
官名。汉朝郡国职掌文化教育之属吏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东汉河南尹所属员吏九百二十七人,其中文学守助掾达六十人。官名,汉置,为郡国属吏,掌管文化教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诸曹各有书佐,干主文书。”注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。期限为三个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并序止俸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