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上林苑监

上林苑监
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五年(1392)议开上林苑,太祖朱元璋因其有妨民业而止。永乐五年(1407)始设于北京,为正五品衙门。置左、右监正各一人,左、右监副各一人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。下设良牧,蕃育、嘉蔬、林衡、川衡、冰鉴及典察前后左右等十署。洪熙(1425)中,併为蕃育、嘉蔬二署。宣德十年(1435)定良牧、蕃育、林衡、嘉蔬四署,分置典署一人,署丞一人,录事一人。掌所辖苑地,东至白河,西至西山,南至武清(今属河北),北至居庸关,西南至浑河(今永定河),督种植畜养之事,以供祭祀、宾客、宫府之用。正德(1506—1521)置监督内臣九十九人。嘉靖元年(1522)革八十人,并革蕃育、嘉蔬二典署,林衡、嘉蔬二录事。


官署名。明置,掌苑囿、园池、牲畜、树种等事。其主官为左右监正、左右监副、左右监丞。其属有典簿厅、良牧署、蕃育署、林衡署、嘉蔬署,各典署一人、署丞一人、录事一人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上林苑监》,参看《历代职官简释·上林苑监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徽猷阁直学士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从三品,为高级文官赐衔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待制上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
  • 二十四衙门

    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,计有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十二监为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御马监、司设监、尚宝监、神宫监、尚膳监、尚衣监、印绶监、直殿监、都知监。四司为惜薪司、宝钞司、钟鼓司、混堂司。八局为兵

  • 察院

    官署名。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,为监察御史办公之所。院有都厅,为诸监察御史会话之所; 又有吏察厅、礼察厅、兵察厅、刑察厅等,知馆驿使、监察使者亦各有厅; 察吏、礼部兼监祭使者为同僚之冠,谓院长。五代迄宋御

  • 刻漏房

    官署名。明朝置,为内府掌管时刻的机构。设掌房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每一时,即令直殿监官入宫换牌,每夜报刻水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管每日时刻,不隶灵台。设官数十员。

  • 提督四夷馆

    官职名。明朝太常寺置。弘治七年(1494)始设,以太常寺增卿一人、少御一人,专职提督诸馆事。嘉靖 (1522—1566) 中,裁卿,只设少卿一人。官署名。明置,掌译书之事。自永乐五年,外国朝贡,特设蒙

  • 两京郊社令

    官名。唐朝京城长安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郊社署长官,隶太常寺,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,掌五郊、社稷、明堂之位,祠祀、祈祷之礼。

  • 丞簿

    官名合称,即丞和主簿。丞为副长官,为长官之佐,协助长官掌职事。主簿,掌文书簿籍及印鉴等。参看“丞”、“主簿”条。

  • 率众王

    封爵名,也写作帅众王。前后汉时少数民族的首领,如羌、乌桓、鲜卑等,封为率众王,职权待遇比郡县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四夷国王、率众王、归义侯、邑君、邑长,皆有丞,比郡县。”

  • 南北衙

    指唐代禁卫军。唐代禁卫军分南衙北衙,南衙掌卫兵,北衙掌禁军。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所谓天子禁军者,南、北衙兵也。南衙,诸卫兵是也;北衙者,禁军也。”唐代分禁卫军为南北衙,南衙即十六卫,属于府兵系统;北衙

  • 理官

    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