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梁州水次仓令”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劝学所之主管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禀承该管长官办理劝学所一切事务,兼充县视学。
官名。即大理丞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,增正员为六人,分判狱事。唐朝复名大理丞。
赏赐劳绩。秦汉考课官吏劳绩以日计算,有功则赏赐若干日,有过则罚若干日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 “赐牛长日三旬”,“赐田典日旬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,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察哈尔右翼、绥远城、归化城刑事、民事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奉天、吉江、山
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工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制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虞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;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。掌京都衢巷、苑囿、山泽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农村土地分配事宜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长官,亦省称为兵部,掌全国军务。下设小兵部下大夫、小兵部上士以佐其职,领武环率下大夫、武侯率下大夫、司固上士、司火中士、司辰中士等官属。北周武帝
官名。金朝置,太祖时设谙班、国论忽鲁、阿买、昃回勃极烈共掌国政,以谙班 (大) 勃极烈为首,由弟吴乞买 (太宗) 出任。军出作战,设都元帅,例由谙班勃极烈兼任。太宗时,成为皇位继承者官号。熙宗改制后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