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省特别行政区
政区名。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,管辖区内行政。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“东省特别区域”的名称。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编制条例》第一条就规定:“东省铁路界内,为诉讼便利起见,定为东省特别区域”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其管辖区域,以哈尔滨为中心,南至长春,东至绥芬河,西抵满州里,即以中东铁路沿线原有占用的土地为限。
政区名。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,管辖区内行政。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“东省特别区域”的名称。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编制条例》第一条就规定:“东省铁路界内,为诉讼便利起见,定为东省特别区域”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其管辖区域,以哈尔滨为中心,南至长春,东至绥芬河,西抵满州里,即以中东铁路沿线原有占用的土地为限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设。掌伞盖、刀戟及弓矢。置掌印冠军使、掌所事云麾使等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。
官名。南朝宋太宗以来,皇子皇弟虽非都督,亦置记室参军。梁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,陈沿置。北魏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。北周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《周书·萧詧传·岑善方附传》记善
官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任命办理商约大臣、会办商约大臣。掌理与各国订立商约事宜。
官名俗称,即饮食录事,掌纠饮食。《称谓录·酒·司过之吏》:“(三国)吴孙浩,饮食录事曰司过之吏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治疗百姓疾病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疾医,中士八人”,“掌养万民之疾病”,“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,以五气五声五色眡其死生”,“凡民之有疾病者,分而治之”。官名。周设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商部平均司设。掌农田、屯垦、树艺、蚕桑、山利、海界,并各省河湖江海堤防工程,以及河道、海港、各处沟洫岁修款项核销事宜。置郎中三人、员外郎四人、
官制用语。汉制:除任本职之外,又任他官,称“兼”,或“兼任”。职位高的官兼任职位低的官称“领”。参看《琅琊代醉编·兼领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设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,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,执行《土地法》及其他土地法令。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,直隶于行政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成立地政署,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,署内
元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禄米岁给,按品级高下规定其数额;俸钱以锭计算,每锭五十两,以品级定其额数。外官并有职田之制,无职田者酌量给粟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