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丞相

官名。①最高国务长官。战国秦始置,或设一员,或分设左、右。(或说魏、赵、燕等国亦置)由君主任免,秉承君主命令,任用领导百官,辅助国君管理军政要务,从而改变了春秋列国世卿世禄、政出私门、诸卿共执国政的局面,加强了集权和君主专制。其封列侯者权位尤重。属官较少,具体事务由各级官吏分工负责。秦朝沿置,增设御史大夫为其副贰,以相制约。西汉因袭秦制,职司机构更加完备。初置一员,寻改称相国,不久复旧,或分置左、右。秩万石,金印紫绶。秉承帝命,处理全国政务。可自行辟除僚属; 有荐举选用官吏及劾奏百官、执行诛罚之权;主管郡国上计,保管全国计籍,考课、黜陟地方长官;总领百官奏事朝议; 对皇帝诏令有权封驳谏诤; 兼管刑狱、律令,在军事、边防方面也有一定权限。丞相府组织日益庞大,至武帝时有属吏三百余人。置司直、长史、征事、掾、史、属等僚属,设东、西、奏、集、议等诸曹,分管官吏迁除、郡国事务、章奏议论、征集租谷等庶务。总领朝廷百官,位极尊隆,军国政务无所不综,多由功臣出身爵封列侯者担任,或可抗折旨意,皇帝亦对其优礼相待。至武帝时为加强皇权,削弱相权,引用侍从左右地位亲近的文武官员如侍中、诸吏、左右曹及诸将军、大夫、郎等参与谋议,以尚书(中书)掌受纳传达章奏诏旨,形成参与决策的中朝(内朝)体制,丞相作为外朝官首领,成为执行成命的行政长官。昭帝以后更以大司马大将军为中朝官首领,录尚书事,执掌决策、出令之机要政务。成帝号丞相、大司马、大司空为三公,同称宰相,三分相权。哀帝复改丞相为大司徒,东汉称司徒。东汉末曹操复自为之,独揽朝政,挟天子以令诸侯,非寻常人臣之职,其相府实为小朝廷,综理军政庶务,僚属更多。魏晋南北朝因之,省置无常,或分置左、右,或称大丞相,多用以位置权臣,皆一品,梁称十八班。凡任之者权任极重,独揽军政,令由己出,往往由此进位皇帝。或亦用作赠官。实际负责政务的宰相多加其他职衔。隋朝废。② 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至天宝元年(742)及南宋孝宗乾道八年(1172)曾改尚书左、右仆射为左、右丞相,用作尚书省长官之名,为最高政务长官,宰相之任。唐朝从二品,宋朝正一品。辽朝置左、右丞相为中书省长官,系南面朝官,非定制,亦无实权。金朝亦分置左、右,为尚书省长官,从一品,与平章政事并为宰相,总理政务。元朝建国前,汉人以称蒙古诸帝所置掌政刑的大断事官(也可扎鲁忽赤),分治中原汉地的断事官及燕京行尚书省长官亦有此称,主管宣发号令和内外闻奏诸事的必阇赤长称中书丞相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置为中书省长官,总领百官,位次中书令,次年分置左、右。其后尚书省亦置。员额皆不定,省置亦无常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后,定制尚书省并入中书省,设左、右丞相各一员,正一品。其左丞相或置或省。诸行中书省(行尚书省)亦设为长官,但不常置。明初亦设左、右丞相为中书省长官,正一品,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随中书省废。③太平天国朝上职官之一,代表官阶,非如前代宰辅之职。金田起义后分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冬六官,各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员,共二十四员,地位仅次于王、侯。奉命出征时可独当一面,统领数军,总制以下均听指挥。行文系衔称钦差大臣。初期又设东、西、南、北四殿丞相,在各王处听使,后废。有战功者封平胡丞相,然不予印绶。又有恩赏丞相,系朝官加衔或一时赐授。此外皆称殿前丞相,不得与六官丞相并列。④ 唐、宋用作宰相的通称。后世亦因之。


官名,金印紫绶,掌助天子理万机。秦有左右丞相,高祖即位置一丞相,十一年改称相国。惠帝、高后置左右丞相,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。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,东汉初也称大司徒,建武二十七年改称司徒。到东汉末年,司徒、相国、丞相并存,王允为司徒,董卓自称太尉进为相国,而曹操又称丞相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、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。三国魏晋南北朝时设时废,名称不断变化。唐和北宋不置,南宋复置左右丞相。辽金元沿置,但其职权远不如汉朝。明初设丞相,不久即废。太平天国置,做官阶用。见《通典·职官·宰相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·宰相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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