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起草制、诏、诰、敕、徽号、庙号、贺表、贺本,管理藩封勋级事宜。以正副局长为主管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薙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薙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薙氏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暴室局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稼寺卿”。
官名。王国属官,晋朝平原、汝南、琅玡、扶风、齐等大国各置一员,位舍人下; 其后演为典府丞。至隋朝又有典府长、丞,掌府内杂事。
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。梁天监七年(公元508年)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,区分官员为十八班,不同的班别,其礼遇不同,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,表启不称姓,自十一班至九班,礼遇又为一等。班与品互相结合,班以多为
南朝陈宁远、安远、征远、振远、宣远将军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设,管理海军军政。二十一年撤。参见“海军部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庶中士佐官, 正一命。
见“库官”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