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候中诏
官名。三国魏置,职掌不详。见《宋书·礼一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职掌不详。见《宋书·礼一》。
即“录尚书事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十年(590)行军总管杨素平江南时曾置,以来护儿为之。唐初缘边军镇,每千人置一员,任期二年。官名。隋唐皆置,为武官。唐代军镇,五百人有押官一人,千人有子总管一人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出缺,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,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。明朝拣选,三年一次。清朝定制,在京满洲、蒙古司业,太常寺、陵寝衙门读祝官、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,各省督抚奏准拣
官名统称。南宋榷货务都茶场、杂买务杂卖场、文思院、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。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、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官名。见“营缮监”。
即郡府,也称府朝,就是郡太守处理政务的大堂。《后汉书·岑晊传》:“(太守成)瑨委心(岑)晊、(张)牧,褒善纠违,肃清朝府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为太府寺右藏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。唐朝置三员,升正九品上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改右藏库副使,隶太府监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武候为右候卫而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金吾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宋代于开封府设左右厅推官各一人,分日轮流审判案件。临安府亦设节度推官、观察推官各一人。金于大兴府置推官二人,从六品,掌总领众事,分判户、刑二案事,内户案推官掌通检推排簿籍;诸府推官一人,正七品,
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内坊次官,不入品。隋及唐初沿置,设二人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置为太子内坊局次官,员二人,从七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