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国银行

中国银行

银行名。其前身为大清银行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初改组为中国银行。次年四月,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,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,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,分为六十万股,每股一百元,政府先认垫三十万股,余数由私人购买;由政府先交所认购股份三分之一以上,银行开始营业,同时招募商股;八月,北京中国银行开始营业。各省在原大清银行的基础上亦陆续成立中国银行分行。中国银行设总裁、副总裁各一人,任期五年。行内分设秘书处及文书、检查、证券、营业、出纳、发行、国库、计算八局;旋改置总务、会计两处,营业、出纳、发行、国库各局。三年 (公元1914年)八月,仿欧美制度把总行改为总管理处,统辖各地分行,但仍保留总行名称。总管理处设总稽核、总司帐、总司库、总司券五职,员额各一人;原有营业和出纳两局,则改归北京分行。分行设经理一人,事繁的设副经理一人,均由总裁派任。分置文书、营业、出纳、会计、国库五股。经总管理处的核准,得设立分号和汇兑所。中国银行设董事九人,监事五人,由股东总会选任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六月中国银行由北洋政府接管,由财政总长派监理官一人,监视中国银行一切事务。中国银行的营业种类如下:一、国库证券,商业确实期票,汇票的贴现或买入;二、办理汇兑和发行期票;三、买卖生金、生银和各国货币;四、经收各种存款,代人保存证券票据和其他一切贵重物件;五、代素有交易的银行、公司、商号和个人收取各种票据的款项;六、以生银和生金作抵押的借款。此外还代国家发行国币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由于中央银行成立,规定本行为国际汇兑银行,股本总额二千五百万元,内官股五百万元,商股二千万元。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扩充为四千万元,官商各半,其业务趋重于国内外汇兑,但仍保有代理一部分国库及发行钞票之权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又称大都南北两城兵马司、大都南北兵马司等,简称大都兵马司。元世祖至元九年(1272)置。十六年,定秩为正四品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,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,分置司于南、北城。例由刑部尚书一名提调司

  • 前司主管班次

    吏名。宋朝御史台置,初设五人,南宋孝宗乾道六年 (1170) 减为二人。

  • 左寺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
  • 效义营

    明代五军营附属营之一。见“殚忠营”。

  • 军使

    ①军职。唐高宗仪风(676-678)中置,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副使、大使,常之在军七年,吐蕃不复为边患。五代沿置,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于辉州砀山县(今安徽砀山)置崇德军,以使领之,始命朱彦让为军使

  • 太子右清道率府副率

    官名。即太子右清道副率。

  • 堂主事

    官名。清置,清朝中央六部、理藩院等,皆置堂主事,掌文案章奏;初四品,后定为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、二》。官名。清代于六部和理藩院均于堂官办公处所设堂主事,多以满人及汉军充任。因为尚书、侍郎有的不熟识

  • 典客署令丞

    官名。北魏有典客监,秩从五品;太和十五年(公元491年)置主客令。北齐鸿胪寺所属有典客署,置令及丞,所属有京邑萨甫、诸州萨甫。隋沿置,所属有掌客。炀帝曾改称典蕃署,旋复旧。唐制鸿胪寺典客署置令一人,从

  • 武节郎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庄宅副使、六宅副使、文思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旧为诸司副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,参看“武功郎”条。

  • 详谳

    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审刑院,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审刑院,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,上奏皇帝。审刑院这种职能,称为详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