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主事

主事

官名。汉朝光禄勋所属有南北庐主事、三署主事,于诸郎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,秩四百石。三国魏沿置,属中书,官七品。晋朝门下、中书亦置,官八品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及北朝魏、齐并置,称主事令史。北齐尚书诸曹、隋初诸省亦置。隋炀帝改制,规定每十令史置一主事。杂用才术之士。唐、五代以流外官入流者充任,为中央部分官府掌管署覆文书案牍之下级官员。然亦常得擅权。一般为九品上阶,开元二十四年 (736) 稍增其秩。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皆置,为高级吏职。金、元设于六部,为首领官,掌管案牍和管辖吏员等。金各部设四至五名,秩从七品,多以进士任职,非特旨不得用吏员。元朝员数不等,秩七品,多由吏员升任。明朝初年亦为六部首领官,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始改为司官,为司官中最低一级,秩正六品。清朝中央各部、院及其他机构皆置,或称司官,掌章奏文移及缮写诸事。清初设六部时称额哲库,顺治元年 (1644) 更定六部官制,改置主事。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、理藩院、太仆寺、内务府、宗人府、銮仪卫、侍卫处、盛京五部等机构及盛京、吉林、黑龙江各驻防将军衙门均置,名额不等,历由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及宗室人员充任。初制四品,顺治十六年改六品,康熙六年(1667)升五品,九年定为正六品。各部院等衙署又有堂主事(在堂上办事者)及委署主事(尚未实授者)之称。清时新进士分部或庶吉士散馆分部用者先补主事,以次迁升为员外郎、郎中。光绪年间先后成立、改设之外务部、民政部、度支部、学部、陆军部、法部、工农商部、邮传部等均设此职,沿至清亡。


官名,汉始置,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、三署主事,从诸郎中察茂材才高第者担任,秩四百石。三国魏置,属中书省,七品。晋朝中书、门下皆置,八品。南北朝时有令史,是官署中的事务人员,其首领称主事令史,也不算官。隋炀帝三年,改主事令史为主事,省去令史二字。根据事务的多少置令史,每十令史置一主事。唐沿隋制,六部各司皆置主事数人,掌司中事务,仍不在九品官之数。到金代才为正式官员,各部皆置,二至五人不等,从七品,下有令史若干人;掌公文信件及杂务等,也分掌郎中、员外郎所掌之事。明、清六部各司皆置,正六品,不仅为正式司员,而且握有实权。其他官署,如内务府也置主事。民国初期,国务院秘书厅、各部、及驻外使馆也有主事,为委任职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都事主事令史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尚书省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·六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、职官五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牙校

    低级武官。《新唐书·石雄传》:雄“少为牙校,敢毅善战,气盖军中。”西夏建国前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及属州下置。李继迁、李德明时军中设置。官名,为低级武职。《新唐书·石雄传》:“(石雄)少为牙校,敢毅善

  • 右御卫将军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将军。

  • 左右虎贲倅长下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左右虎贲率上士”。

  • 平准署丞

    见“平准丞”。

  • 僧正

    官名。掌管佛教事务之僧官。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之, 是为僧人立官之始。 南朝宋置。《南齐书·纪僧真传》: “宋世道人杨法持,与太祖有旧,元徽(473—477)末,宣传密谋。升明(477

  • 捕盗都尉官

    官名,即捕盗都尉,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。”

  • 忠烈将军

    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置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
  • 五威四关将军

    官名合称,西汉末年王莽置,五威四关将军指五威前关将军,掌守绕霤之固,南挡荆楚,扬威于前。五威后关将军,掌守上党壶口,北挡燕赵,尉睦于后。五威左关将军,掌守崤函,东挡郑、卫,扬威于左。五威右关将军,掌守

  • 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    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,有三京府、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。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,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,均兼理司法。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,前者佐理刑事,后者佐理民事;

  • 考功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简称考功司郎中。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 改考功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