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任书记官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各科的主官。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(2)国民党政府在各级法院及其分院中均设有检察处主任书记官,以佐助检察长或检察官工作。
官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各科的主官。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(2)国民党政府在各级法院及其分院中均设有检察处主任书记官,以佐助检察长或检察官工作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机密文书事件,收发一切公文、函电、案卷、册籍,编纂统计报告及各种学务报告,编印教育官报,考核所属职官、教员功过,办理司内一切杂项
通判别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十年(1884)设。掌翻译电报。光绪二十七年,并入外务部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修闾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即以御史中丞之职督军者。东汉末及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魏文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献帝传》有“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”。《荀或传》裴松之注引《三辅决录》: 严象“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”。一说督军、御史
官名,为太官令的佐官,掌御饮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太官令”条。官名。东汉太官令的佐官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本注:“左丞主饮食。”
“九卿”之位。《汉书·韦玄咸传》:“不遂我遗,恤我九列。”颜师古注:“九列,卿之位,谓少府。”《晋书·儒林·韦謏传》:“前后四登九列,六在尚书。”指九卿或九卿之位。《汉书·韦玄成传》:“不遂我遗,恤我
官名。明朝及清初各省按察司之副长官。明太祖朱元璋于吴元年(1367)始置。正四品。各省员额不等,视事之烦简而定。与按察佥事分道巡察,凡兵备、提学、抚民、巡海、清军、驿传、水利、屯田、招练、监军,各专事
官名,汉置,属五官中郎将,掌五官郎宿卫长乐宫门户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曹节》:“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……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。”
宰相的尊称。《元史·伯颜传》:“诏为大丞相,加号元德上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