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太医局
官名。南宋太医局置,以京官充任,从八品,为太医局次官,位在判太医局下。
官名。南宋太医局置,以京官充任,从八品,为太医局次官,位在判太医局下。
外官、地方官。唐人白居易《长庆集二十·赠江州李十使君员外十四韵》诗:“中年俱白鬓,左宦各朱轮。”
同“朝廷”。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:“四方饥馑,朝庭方以为忧。”参看“朝廷”条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掌购制药品,救济贫民。隶太医院。至元十四年(1276),定秩为从六品。二十一年,升从五品。置提点、司令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中统二年(公元1261年)始置,属太医院
官名。①“公车司马丞”省称。②北齐卫尉寺置为公车署次官,九品下。隋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。官名,西汉置,为公车司马丞的省称,佐令掌宫司马门守卫巡逻及天下臣民奏章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卫尉》:“属官
官名。元置,为评定使司副主官。见“详定使司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于御史台置,左、右各一人,俱正二品。因当时不设御史大夫,故左、右中丞实为御史台长。同年即罢。
官署名。元大德三年(公元1299年)置,后拨隶中宫,属中政院。秩正三品,掌钱粮造作之事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人,正三品;同知一人,正五品;副总管二人,从五品;经历一人,从七品;知事一人,从八品;提控案
东晋、南朝宋诸公、都督府僚属名,主持右户曹事务,七品。南齐以后改置行参军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右户曹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始置于浙西,后诸州亦置。设安抚制置使为长官,掌一路或一州行政、军旅之事。行移文字与安抚制置大使司,许用公牒。属官有参谋、参议、主管机宜书写文字,准备将领、差遣、差使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实为宰相。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,别的官员参掌,必加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简称“同平章事”,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,同平章奏,共议国政。宋初沿用此制,后时设时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