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诸司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、日历所、会要所置,以本署官兼任,掌本署修史之事务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、日历所、会要所置,以本署官兼任,掌本署修史之事务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分东、西二务,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废东、西二务,止于河阴置务,于京城置受纳场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复置东窑务,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; 改受
官名。清末稽查宫禁守卫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三人,特简,王大臣充。掌稽查禁城、禁门、宫门、殿阁各处亲军、护军各营守卫事宜。宣统三年(1911)省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置,以宰相兼领。后用为祠禄官。
即“殿中郎”。
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。掌河工调遣,督护及守汛、防险之事。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,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。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,所属河标,计有本标中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十二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,附设于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内,掌理捕获战品的裁判事务,设所长一人,副所长二人,海军部特派专员一人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官名。金朝太后两宫医官,掌承奉医药,为医令下属,秩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置司真定(今河北正定) ,监治真定、保定、顺德、广平、彰德、大名、怀庆、卫辉、河间等路。二十四年,移司于大名路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