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掌农政。西晋初于尚书省置六曹尚书,有屯田尚书,武帝太康(280—289)中改此名。三品。官名。晋太康年间置,掌农政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·列曹尚书》、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尚书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于国民政府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一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导淮委员会组织法》规定,其任务为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。由国民政府特派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,委员若干人,并就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,掌签署文簿、巡察匿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清入关前非旗主贝勒而参与议处国政者之统称。后金天命七年(1622)后,努尔哈赤实行八贝勒共治国政之制。八贝勒即八旗之旗主贝勒,又称“主旗贝勒”。此外,非旗主之贝勒,亦有参与议政者,如德格类、杜度、阿巴
官名。北周置。营作大监之副贰,佐其掌宫殿苑林营建。
官署名。南宋初置,隶宣抚司,掌招纳沦陷区军民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,置统军一人,掌领亲事,侍卫陪从; 又有长史、录事及兵、铠曹参军事、库直等属; 太宗贞观(627—649)以后不分左、右。见“亲事府”。
吏名。主管马厩。战国秦置。秦汉沿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 “马劳课殿,赀厩啬夫一甲。”《汉书·田广明传》: “守尉魏不害与厩啬夫江德、尉史苏昌共收捕之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,又名厩苑啬夫、厩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主管王后车马的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与中厩尹,莫知其罪,而子杀之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掌养御用马匹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夫左尹中厩尹和其罪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秩从五品。英宗至治二年(1322),划隶广惠司下。置官同“大都回回药物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