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五州制置使司

五州制置使司

官署名。五州为建、霸、宜、锦、白川。辽圣宗统和(983—1012)中设五州制置使。开泰七年(1018 )萧进忠为彰武军节度使兼五州制置。后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敖仓官

    官名,西汉时属大司农,东汉改属河南尹,掌敖仓。详“荥阳敖仓官”条。

  • 朝直掾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州府属官,职掌不详。

  • 宣徽南院使

    官名。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,一人,武宗会昌七年(847)宦官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,或以检校为之,或领节度及两使留后,阙,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,亦有兼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者,其资望

  • 第三清

    官制术语。指“清官”中的等级,与官品虽有联系,但不相同。《魏书·明亮传》:“自给事中历员外常侍。(宣武帝) 延昌中 (512—515),世宗临朝堂,亲自黜陟,授亮勇武将军。亮进曰:‘臣本官常侍,是第三

  • 致果校尉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正七品上。

  • 典事史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崔光传》: “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。”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认为即南朝的典事,相当于后来尚书六部的主事。参见“典事”。

  • 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枢密院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管领析居放良人户及来自吉利吉思的蒙古人口屯戍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打捕屯田官十二员。

  • 捕盗都尉官

    官名,即捕盗都尉,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下》:“三辅盗贼麻起,乃置捕盗都尉官。”

  • 治书令史

    官名。《宋书·乐一》:“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),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。十四年,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。”

  • 州郡

    1、行政区划名。汉朝分全国为十三州,除一州属司隶校尉外,其余十二州每州置刺史一人,掌州政。每州下辖数郡,每郡置太守(也称郡守)一人,主郡政,总领郡事。每郡下辖数县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。2、指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