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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营

军事编制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营,以权将军、制将军、果毅将军、威武将军等统之,凡二十二将。中营又称“标营”。标营统马步兵一百队,左、右、前、后四营共一百三十余队。每队马兵五十,孩儿兵三十或四十有差。步兵每队一百或五十有差。总计马步兵六万,马骡二万。标营白旗黑纛,各队以杂色号带为别。左营白旗白纛,右营红旗红纛,前营黑旗黑纛,后营黄旗黄纛。每临阵,标旗在前。驻营以次序直昼夜。


五营即五校尉:长水校尉、步兵校尉、射声校尉、屯骑校尉、越骑校尉,均俸比二千石,各掌本营宿卫兵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调五营弩师,郡举五人,令教习战射。”注:“五营,五校也,谓长水、步兵、射声、屯骑、越骑等五校尉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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