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田科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机构。雍正十二年(1734)置,以福建司选缺满洲郎中领其事。下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无定额,由本部堂官酌派,唯有经承二人乃定制。掌核八旗土田、内府庄户,管理入官房宅地亩及征纳岁租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雍正十二年(公元1734年)设,据《光绪会典》卷二十四记载,为户部福建清吏司所属的科,掌核八旗土田、内府庄户及官房、官地岁租的征收。以福建司选满郎中坐办。以下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由尚书酌派,无定员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机构。雍正十二年(1734)置,以福建司选缺满洲郎中领其事。下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无定额,由本部堂官酌派,唯有经承二人乃定制。掌核八旗土田、内府庄户,管理入官房宅地亩及征纳岁租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雍正十二年(公元1734年)设,据《光绪会典》卷二十四记载,为户部福建清吏司所属的科,掌核八旗土田、内府庄户及官房、官地岁租的征收。以福建司选满郎中坐办。以下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由尚书酌派,无定员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每局一人,由该局议员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。掌总理全局事务。
官名。属大司马。新莽及更始政权均置。更始时以陈遵为大司马护军,与归德侯刘飒俱使匈奴。参见“护军”。官名,为大司马属官,掌护卫。秦朝和西汉初期称护军都尉,哀帝元寿元年改称司寇,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(见《
武官名。五代时有踏白兵种,统帅踏白兵者为踏白将。其副职称踏白副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踏白将》。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师范、中小学校,各以其法定规程,稽督其课业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师范教育科,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。掌治上驷院马驼疾病。额设六人,以厩丁、牧丁充补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京兆尹公暑”。
官名。简称理刑司员外郎。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副长官,佐郎中掌司事,设满洲二人,蒙古四人。
官名,即河南郡太守,掌治其郡。王莽置大尹,职如太守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参:参与。录:总领。参录:参与总领。如“参录尚书事。”东汉尚书的权力大于三公,大将军或三公执政,都加“参录尚书事。”参看“参录尚书事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