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交通部船员检定委员会

交通部船员检定委员会

交通部直属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检定全国轮船船员,设置船员检定委员会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八月十六日公布的《交通部船员检定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其职任为辅助航政司处理关于检定船员时审查及考验事宜。设委员五至七人,由部长遴选具有航政专门学识经验人员派充;委员长一人,由部长就委员中指定,主持本会一切事务;事务员二至四人,由委员长呈请部长派充;必要时得临时呈请部长聘用技术专门人员;因缮校记录得酌用雇员。航政司遇船员呈请检定时应将呈请书及其附件交本会审查,本会收到上述呈请书得由委员长分配各委员进行审查。本会委员应依《船员检定章程》就各项凭证书类分别审核,拟具意见书提交委员长,委员长定期开会审议,审议完毕应将议决的审查意见书交由航政司呈请部长核定,合格者发给证书。本会举行考验时,应由委员长呈请部长指派委员办理,考验结果应评定成绩,制成意见书,连同试题、试卷送由航政司呈请部长核定。上述考验得就各港埠会同航政司司长办理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计司

    辽朝官署合称。又称五京计司。辽在上京设盐铁使司,东京设户部使司,中京设度支使司,南京设三司使司,西京设计司,各领一方赋税、度支、盐铁等事,合称五计司。

  • 三公大夫

    官名,王莽置,为九卿属官,分掌中都官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置大司马司允,大司徒司直,大司空司若,位皆孤卿。更名大司农曰羲和,后更为纳言,大理曰作士,太常曰秩宗,大鸿胪曰典乐,少府曰共工,水衡都尉曰予

  • 三司勾当公事

    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)置,为三司属官,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,掌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分左右厢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、估剥之事

  • 通直散骑郎

    “通直散骑侍郎”省称。

  • 招讨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),以郑戬为四路都招讨,置府于泾州,招讨使始专置官署。金朝始于西北路、西南路、东北路三处各置招讨司,每司设使一人,正三品,副招讨使二人,从四品,掌招怀降附、征讨叛离。

  • 官名。春秋时楚、吴、邾等国置。楚国或称“大阍”。守门小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五年》:“(楚子曰)若吾以韩起为阍, 以羊舌��为司宫, 足以辱晋, 吾亦得志矣。”《襄公二十九年》吴

  • 律例馆收掌

    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收发文件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  • 警察局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。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。设于各省会、各行政区、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的地方,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,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。

  • 定课郎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参见“定科郎”。官名,又名定科郎,三国魏置,为定课曹长官,掌制定律令,考课州郡。详“定科郎”条。

  • 监察委员

    监察院设监察委员,负责监察弹劾。参看“监察院”条。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监察院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