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仓场总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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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

    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五京都总管府”。

  • 管理工巡局事务大臣

    官名。为工巡总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工巡总局”。

  • 策论

    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正月,李自成农民军政权在西安开科时始定,改明朝八股文取士为策论取士。入北京后,仍用为取士之法。

  • 一统志馆

    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
  • 马丞

    官名,汉置,为县佐吏,掌马政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王先谦《补注》:“河南郡故市县有马丞。”

  • 佥太医院事

    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
  • 太官左丞

    官名,为太官令的佐官,掌御饮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太官令”条。官名。东汉太官令的佐官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本注:“左丞主饮食。”

  • 京畿道监察御史

    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升为首道,参治院事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一人。皆为正五品。

  • 采金局

    采金机构。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,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六月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《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》规定,设总办一人,技师若干人,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。后以收效没有把握

  • 中军四面大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末置。孝武帝欲讨高欢,以太傅,录尚书事长孙稚为此职,统率中军,其下设有中军北面大都督等。见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、《周书·念贤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