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制清吏司郎中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郎中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郎中。后增至三人,满洲二人,汉一人。宣统元年(1909)为避帝讳改称典制清吏司郎中。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郎中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郎中。后增至三人,满洲二人,汉一人。宣统元年(1909)为避帝讳改称典制清吏司郎中。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,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马匹之蕃殖,马科之改良,马牛羊驼数字之统计。以及陆军各镇马骡之治疗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,汉设此官,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刘强传》:“永平元年,强病,显宗遣中常侍钩盾令将太医乘驿视疾,诏沛王辅、济南王康、淮阳王延诣鲁。”中常侍钩盾令为两官的合称。中常侍为一官,秦朝始置,汉朝沿置,掌
官名。汉有园令,三国魏沿置,称园邑令。《汉书·献帝纪》记魏青龙二年(公元2 34年),山阳公卒,以汉天子礼仪葬于禅陵,置园邑令丞。魏诸陵园邑令属太常,秩六百石,第七品,掌守陵园,案行扫除。蜀吴同。
官名。见“织室令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、主簿以下官。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(950) ,兴宗重熙十二年(1043),改称中书省。官署名。辽世宗于天禄四年(公元950年)置,为南面官
代行大司马之职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壬辰,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,行大司马事。”大司马掌军事。参看“大司马”条。
官署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五府之一,置中郎将总府事,左、右郎将副之,下领兵曹参军、校尉、旅帅、队正、副队正及近卫卫士、翊卫等属,掌宿卫,号为内仗,极受亲信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分为内城中分厅、内城东分厅、内城南分厅、内城西分厅、内城北分厅。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,正五品,总理本分厅事务。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,以分理众务。总务课,掌警事、机要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佐司玄中士掌国内道士、道观事务。武帝
命妇封号。始见于晋。隋、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,视从一品。宋沿唐制。明、清用以封亲王之女。封号。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。见《世说新语·贤媛》及注。唐代太子女为郡主,从一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司封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