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鸾院使
使职名。即同和院使,五代后梁开平元年(907)改。
使职名。即同和院使,五代后梁开平元年(907)改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太常寺,掌郊庙社稷等事,有令、丞,兼领郊祠、崇虚二局丞,掌五郊群神、五岳四渎神祀及道士簿帐等事。隋朝有令、丞等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置阴室丞,守视阴室。唐朝有令、丞,掌宗庙开阖、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官署名。元设淮安州、高邮、招泗、安东海州、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,安丰庐州等处、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、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,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,秩均为从五品。每司设提举
官名。即水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水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水部郎中为司川大夫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水部郎中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为大司农副贰,员二人,或称大司农中丞。秩千石。东汉至南北朝沿置,员一人。东汉秩比千石,魏、晋、宋七品。北魏初因之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后增置大司农少卿辅佐大司农,丞降为佐
主公,对主上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法正传》:“天下之人以是谓主公为贱贤也……将军宜启主公。”
泛指诸校或校尉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其宗族皆列校、郎将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诚伤偏裨列校,勤不见纪。”
即“行通政院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实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实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,以军实司併入军制司。遂废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