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侨州郡县

东晋南北朝时期,南北分裂,诸朝遇有州、郡、县沦陷者,往往暂借别地重置,仍用旧名,所置称为侨置州、郡、县。如西晋置司州,原治洛阳,为前赵所占,元帝南渡,就在徐州侨置司州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又记东晋咸和四年(公元329年)“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陵诸县,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,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。徐、兖二州或治江北,江北又侨立幽、冀、青、并四州。”东晋末,刘裕北伐,收复青徐等州后,曾于原州郡名前加“北”字以与侨州郡相区别。南朝宋建国后又取消“北”字,而在侨州、郡、县名前加“南”字。自东晋兴宁二年(公元364年)以后,推行土断法,侨州、郡、县数目日减,至隋统一全国后废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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