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夫人
命妇名号,明置,以封侯爵,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本官妻为某侯夫人,俱从其爵。如非追封,本官母以上俱加“太”字,称侯太夫人。
外命妇名。汉代列候之妻称夫人。均属泛称,其别加诰授策命者则又加国夫人、郡君、县郡之号,始真为命妇封号。南朝梁时有封外戚妇人以夫人而冠以侯号者, 称为侯夫人, 如《梁书·阮修容传》记元帝文宣阮太后母陈氏,承圣二年(公元553年)追封武康侯夫人。明制,侯之妻封侯夫人,地位在国夫人之下,伯夫人之上。因其子孙封者加“太”字。
命妇名号,明置,以封侯爵,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本官妻为某侯夫人,俱从其爵。如非追封,本官母以上俱加“太”字,称侯太夫人。
外命妇名。汉代列候之妻称夫人。均属泛称,其别加诰授策命者则又加国夫人、郡君、县郡之号,始真为命妇封号。南朝梁时有封外戚妇人以夫人而冠以侯号者, 称为侯夫人, 如《梁书·阮修容传》记元帝文宣阮太后母陈氏,承圣二年(公元553年)追封武康侯夫人。明制,侯之妻封侯夫人,地位在国夫人之下,伯夫人之上。因其子孙封者加“太”字。
(1)宿卫官。汉制,少府、光禄勋、执金吾、卫尉四官,各领其属以掌宿卫,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,不须移送廷尉。(2)诸公府。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,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,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。如辞曹主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都尉。隶太仆寺驼牛署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开荒种稻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,为稻田守丛草吏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(1288)。掌丝绵、布帛诸物。属户部。官名,元朝置,正四品。掌丝绵布帛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据《晋书·职官志》所载,东汉有中都官曹尚书,“主水火盗贼事”,与《通典》所记东汉时二千石曹尚书的职掌相重复,不知所记孰是。参见“二千石曹”。
杂号将军名,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时城中唯有八九千人,光武乃使成国上公王凤、廷尉大将军王常留守,夜自与骠骑大将军宗佻、五威将军李轶等十三骑出城南门,于外收兵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为国子寺的长官,隋以后改为国子监祭酒。参见“国子寺”。
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左中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左中兵郎”。
见“岁贡”②。
官名,也写作先马,侯出行时为先导。西汉置,东汉省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