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贰
太子的称谓。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贰。”
太子的称谓。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贰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司辰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名,改军器库使置,从六品。医官阶官名。宋置, 见“和安大夫。”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置,以宰相充任,总领修日历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,文思院,都知等监,兵仗、鞍辔、抽分竹木各局,僧、道录司,在京府军等五
官名。金明昌六年(公元1195年)省西上閤门副使一人,置西上閤门签事,秩正六品,掌赞导殿庭礼仪。
官名。见“左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粮务之事。前藏设二人,为五品官。后藏设一人,为四品虚衔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 掌司法。 见《格伯》。 北魏置为后宫女职,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视三品。官名。掌记事。晋代王嘉《拾遗记·周穆王》:“穆王即位三十二年,巡行天下……有书史十人,记其所行之地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曹次官,管理南部各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王宪传》: “(王嶷)稍迁南部大夫,高祖初,出使、巡察青、徐、兖、豫,抚慰新附,观省风俗。还,迂南部尚书。”亦有以他官兼录者。孝文帝太和(4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