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录司正印、副印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官名。战国时魏、秦、燕、齐等国皆置,为督军征战的主帅,一说为前军之将。西汉亦置,位极尊。省称上将。西晋惠帝永康年间(300—301)赵王伦又置。十六国后赵、西秦及北魏、北齐皆置。北魏多用以安置投顺的其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由太史丞改名,置二员,升为正四品上,为司天监副贰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司天监为太史局,遂废。官名。司天监的副职。见“司天监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中尚坊署,属太府寺。隋初改称内尚方署,置令二人,丞二人,亦隶太府。炀帝时改属少府监。唐沿置,改称中尚方署,武后时去方字,称中尚署。设令一人,从七品下;丞二人,从八品下;又有府、史、监作、典
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(422)进攻南朝宋时置。周几自宁朔将军进此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后苑所属房廊,寄囤蔡河商人所运谷物,存放淮浙江湖六路运到货物。
官署名。明朝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之一。洪武十五年(1382)罢仪鸾司后置,秩从三品,所属有御椅等官七员,皆正六品。下设经历司,掌文书之事,又有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并兼管军匠。十七年,改锦衣卫指挥使为正三
即“对换”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即“对换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徽宗大观 (1107—1110) 中枢密院置,员三人,正九品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总政省堂事,居左、右相上。
县主之夫的称谓。见“郡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