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流
品官制度。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,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。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。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、不入流、流外。
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,称为入流。宋代称进入仕途为入流,其途径有应科举考试及第、荫补得官、摄官、富户进纳、吏人年满补授等。
品官制度。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,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。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。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、不入流、流外。
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,称为入流。宋代称进入仕途为入流,其途径有应科举考试及第、荫补得官、摄官、富户进纳、吏人年满补授等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水曹”。
官员考评制度。亦称案剧、理剧。始见于汉。因郡县治理有难易之别,故分为剧、平,以作为察举科目。《汉书·陈遵传》:“举能治三辅剧县,补郁夷令。”明朝定为评定官员能力标准之一。凡能治理雄剧难治府州县者,称才
初为职衔名,始于东汉。当时政令、政务总于尚书台,太傅、太尉、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,综理政务,成为真宰相。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,总领尚书省政务,凡重号将军、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位在三公上
官名。东魏置,掌宫室营建事务。《魏书·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》:“孝静时,邺宫创制,以(元)轨为营构使。”
官名。谒者之尊者。西汉高祖时已置,掌传宣帝命。及吕后以女主称制,以宦者为之,出入卧内,责任甚重。后罢。1、指谒者仆射。秦置谒者,掌宾赞受事,员十人,秩六百石;仆射一人为长官,秩比千石。汉沿秦制。《汉书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名。三国蜀昭烈帝章武三年(223),以李严任之,统内外军事。宋朝初年亦置,位在五大都督府长史之下、少卿监之上,后不常置。官名,三国蜀置,统内外军事,为军事长官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章武二年,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-477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官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参见“纂修”。官名。清始置于国史馆,员额满四人,以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及部属、科道等官派充;汉六人,以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各官派充,总掌国史编纂之事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国史馆、礼制馆、修订法律馆均置
官署,旧称官署为衙门,也写作“牙门”。《北齐书·宋世良传》:“每日衙门虚寂,无复诉讼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