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兵部侍郎

兵部侍郎

官名。① 隋初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。初为六品上,文帝开皇六年(583) 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“兵曹郎”。②兵部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唐增为二员,与尚书分掌武官铨选、勋阶考课之政,正四品下。时尚书常由宰相兼任或为外官带职,部务实由侍郎主持。高宗、武则天、玄宗时,曾随本部改名司戎少常伯、夏官侍郎、武部侍郎,寻各复旧。中唐以后,职权日轻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表示品级俸禄,不预部务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始成为职事官,置一员,从三品。南宋与尚书不并置,员一至二人。辽朝为南面朝官。金朝置一员,元朝置一至二员,皆协理部务,正四品。明初置一员,正四品;洪武十三年 (1380) 分置左、右侍郎,正三品。隆庆四年 (1570) 添注侍郎二人,寻罢,万历 (1573—1620) 复置。又或增设一人,加协理京营戎政衔,掌京营操练之事。清朝顺治元年(1644)改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各一员,凡四员。各省巡抚例加兵部侍郎衔。又设会同馆管理馆所侍郎一员。顺治十一年,置督捕满左侍郎、汉右侍郎各一员,掌追缉逃亡旗人,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省并刑部。清初满、汉军员正二品,汉员正三品,顺治十六年改皆正三品,康熙六年 (1677) 复旧,九年复皆为正三品,雍正八年 (1730) 皆升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改兵部为陆军部,遂废。


官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尚书的副职。唐制兵部侍郎正四品下,宋升为从三品。金元仍为正四品,明升为正三品。清又升为正二品。员额唐二人,宋金为一人,元二人,明左右侍郎各一人,清初于兵部设督捕侍郎满、汉各二人,掌旗人逃亡之事,其下有左右理事官及郎中、员外郎,主事及司狱等官。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载撤,与各部统一编制,设左右侍郎满、汉各一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梯里已

    官名。辽置,即惕隐。见“大惕隐司”。

  • 三陵总理事务大臣

    官名,清朝置,掌总理三陵事务。三陵指北陵(在沈阳)、东陵和西陵(都在河北)。三陵各置总管大臣一人,下设承办事务衙门礼部主事,东陵置石门衙署二部郎中一人,西陵置易州衙署二部郎中一人。还有礼部郎中、员外郎

  • 水衡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佐助水衡都尉掌上林苑。员额五人,秩六百石。东汉时与水衡都尉俱废。

  • 屯主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符瑞志下》:“元嘉二十三年(446)七月庚辰,嘉禾生醴湖屯,屯主王世宗以闻。”唐朝属司农寺,每屯置屯主一员,属官有屯副、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等,职劝率营农、督敛地课。杂任职名。唐

  • 馆阁校理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充任,为馆阁职事之一,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
  • 乡团

    隋朝左右卫诸府、东宫领兵开府置下属组织,有团主一人、佐二人,掌领乡居军户,检查户口,劝课农桑,中后期渐成为里坊组织。

  • 中等司

    西夏第三等官衙。包括大恒历院、都转运司、陈告司、都磨堪司、审刑司、群牧司、农田司、受纳司、边境监军司、宫前侍司、磨堪军案殿前司、鸣沙军、史算院、养贤务、租税务、回夷务、医人院、华阳县、泾原县、五原郡、

  • 朔平署

    官署名,汉置,属卫尉,宫掖朔平署掌北门,有司马一人,俸比千石,吏员五人,卫士一百一十七人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)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闰月甲午,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楯、掖庭、朔平署火。”注:“《汉

  • 民事司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民事事项;二、非诉讼事件;三、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四、公证事项;五、户籍登记事项。

  • 休官大都统

    官名。十六国西秦置,掌管陇西少数民族休官部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八年(393)》: “权千成为秦所逼,请降于金城王(乞伏)乾归,乾归以为东秦州刺史、休官大都统、显亲公。”胡三省注: “休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