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书令
官名。西晋王国属官,位在常侍下、侍郎上。东晋改居三军将军下,公侯伯子男诸国俱置。南朝宋、齐沿置。梁王、公、侯国亦置,掌管国相以下公文上奏。依诸国等级不同,自流外六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诸侯国可自行选补。十六国前燕及北魏、北齐并置。北魏、北齐俱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西晋王国属官,位在常侍下、侍郎上。东晋改居三军将军下,公侯伯子男诸国俱置。南朝宋、齐沿置。梁王、公、侯国亦置,掌管国相以下公文上奏。依诸国等级不同,自流外六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诸侯国可自行选补。十六国前燕及北魏、北齐并置。北魏、北齐俱正九品上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位前、左、右军师之上。参议军国大事,并典刑狱。三国蜀亦置,无具体职掌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僚属,位在左、右军师之上,参议军
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东市署令丞”。
辽朝宫帐杂役。掌宫中衣物裁造等事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例由著帐户充任。
官名。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,根据《军务院考实》第五编《职员录》记载,员额一人,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,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,掌办交涉事务。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。
南朝梁、陈时期指由皇弟、皇子出任三公所建府署。其僚属的班品高于非宗室诸公的僚属。参见“庶姓公府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黄皮室乣军监治官。
① 清朝矿厂等处丁户之头目。掌管采矿冶铸之丁役,向有司领票,开山采炼,定期依成交纳税金。②清朝从事营缮、修浚等工程夫役之头目。专司带工造做,钤辖所属,查勘勤惰,稽报不安分之人。
见“銮仪卫”。官署名。清置,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,辨其名物与其班列等。其长官为掌卫事大臣,正一品,以满、蒙王公大臣兼任。銮舆使,正二品,满洲二人、汉军一人。其属有堂主事、经历厅经历、笔帖式等官,还有六所
官名。地方行政机构县之长官。源于唐。唐朝县之长官为县令,如县令阙,令佐官代理县令之职者称“知县事”。知县之名起于宋。太祖乾德元年(963),始以朝官为县之长官,称为“知县事”,简称“知县”。掌教化百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