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书长
官名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置,掌同王国典书令。参见“典书令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置,掌同王国典书令。参见“典书令”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二年(702)始于太史局置,员二人,从八品下,掌知更鼓漏刻。肃宗乾元元年(758)加号五官挈壶正,置五人,正八品上。宋初沿置,隶司天监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秘书省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为太史局次官,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。
官名。简称直隶司郎中。清朝刑部所属直隶清吏司长官。乾隆六年(1741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年长的君主。《左传文公六年》:“乙亥,晋襄公卒,灵公少,晋人以难故,欲立长君。”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。秩从六品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掌酿造御用细酒。至元十五年(1278),升为从五品。后隶宣徽院,设提点、大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名。秦及西汉置之。属少府,为中书谒者令副贰。官名,秦和西汉皆置,属少府,为中书谒者令之副,掌佐令选署和上奏下达尚书曹文书。参看“中书谒者令”条。
官名。① 工部所属头司工部司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原起部郎而置。一人,从五品上。掌城池土木工程建筑之政令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平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
科举制科之一。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长寿三年(公元684年)诏举,苏稷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协掌文庙、辟雍典礼事。二人,从六品,奏补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修八音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