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农校尉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置,掌屯田事务。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,唯任稍低,郡国大者置中郎将,小者置此,秩比二千石。三国魏沿置,六品。元帝咸熙元年 (264) 罢诸田官,遂改任太守。吴诸郡有屯田者亦置,统诸县如太守。参见“典农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汉末曹操置此官,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、民政和租赋,相当太守,魏末废。它与典农中郎将职掌相同,屯田区大的称中郎将,小的称校尉,比典农都尉高一级,典农都尉相当县长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八·司农卿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置,掌屯田事务。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,唯任稍低,郡国大者置中郎将,小者置此,秩比二千石。三国魏沿置,六品。元帝咸熙元年 (264) 罢诸田官,遂改任太守。吴诸郡有屯田者亦置,统诸县如太守。参见“典农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汉末曹操置此官,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、民政和租赋,相当太守,魏末废。它与典农中郎将职掌相同,屯田区大的称中郎将,小的称校尉,比典农都尉高一级,典农都尉相当县长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八·司农卿》。
宋朝武臣任提点刑狱公事之简称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,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,改通政使为通政卿。成祖朱棣即位,复旧。官名。明置,为通政寺长官,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。其佐官有少卿、左右补缺、左右拾遗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典路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掌王与后的五路。“路”即辂,五路指玉路、金路、象路、革路、木路。北周置典路中士,正二命,典路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二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六品。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官员的铨叙事宜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。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。参见“司法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将校的通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騪粟都尉,武帝军官,不常置。”主管诸官者称都,有卒徒武事者称尉。近代泛指武官为军官。
官名。明朝设提督织造太监南京一员、苏州一员、杭州一员,掌织造御用衣服等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主将身边的亲信部队。《周书·杨忠传》:“尔朱度律召(忠)为帐下统军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北周沿之。《北齐书·莫多娄贷文传》: “(安定王)中兴(531—532)初,(莫多娄贷文)除伏波将军、武贲中郎将,虞候大都督”。官名。北齐、北周均置,掌督兵马纠察盗贼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