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阑遗所,属宣徽院,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改为监,延祐七年(公元1320年)定秩为正四品。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、奴婢、牲畜与钱物。设太监一人为主官,下设少监、
官名。西汉太常、大司农、少府、水衡都尉,以及三辅的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所属均有都水长及丞,他们的衙署都设置在所管辖的苑囿、农田及河渠所经过的地方,掌管陂池灌溉与保守河渠之事。汉武帝以都水官多,设左右
官名。东魏置。掌京都邺城宫殿、城郭、堤防等营建,兼管缮治三署乐器、衣服及百戏之属。高隆之以尚书右仆射领此。见《魏书·儒林传》,《北齐书·高隆之传》。
官名。北齐光禄寺置为华林署长官,掌禁御林木等事,从九品上。隋朝为司农寺华林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度支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“度支员外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尚书库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文帝置为兵部库部司长官,隶兵部,正六品上,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库部郎。官名。隋置,掌兵器等,属兵部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明建文二年(1400)置。参见“左院”。
官署名。即左领军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领军卫。
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监知人户酝造曲蘖,办课以佐国用。其官有使,从六品。副使,正七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监知人户酝造曲(麴)糵,办课以佐国用。设官有使,从六品;副使,正七品;下设都监二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