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部院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财政处、户部改设。掌理全国财政,管理田赋、关税、榷课、漕仓、公债、货币、银行及会计度支一切事宜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
官名。 同“伶人”。 乐官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“问其族,对曰: ‘泠人也。’”杜预注: “泠人,乐官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酋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六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寇臻曾以中川、恒农二郡太守,振武将军任此职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○六之二《寇臻墓志》。
见“内三院大学士”。
春秋时军队编制单位。据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杜预注引《司马法》,九乘为一小偏,十乘为一大偏,两偏为一两。又《左传·桓公五年》注引《司马法》文,又说二十五乘为偏。故偏实际上有九乘、十五乘、二十五乘三种编制
官名。金泰和元年(公元1201年)置,属太常寺。从九品,掌检讨典礼,职与博士同,四年(公元1204年)废。
指用谷物买官、拜爵、赎罪的一种制度。亦称纳粟、输粟。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。入汉因之。文帝时规定,入六百石爵上造,四千石为五大夫,万二千石为大庶长。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,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,或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官府,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,置于京兆府。长官为转运使、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副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。参见 “转运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为六房之一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于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内设。属中书省者主行计度营造;属门下省者主行尚书省工房所上之事; 属尚书省者掌工作之事,如营造、鼓铸、屯田、桥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