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赞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,六典之一,属尚仪局。隋炀帝置为二十四典之一,仍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赞之佐。协掌朝见、宴会、赞相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(1)隋文帝时置,为尚仪的属官,员额三人,掌导引内外命妇朝见。(2)隋炀帝时置,为司赞的副职,见“司赞”。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,六典之一,属尚仪局。隋炀帝置为二十四典之一,仍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赞之佐。协掌朝见、宴会、赞相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(1)隋文帝时置,为尚仪的属官,员额三人,掌导引内外命妇朝见。(2)隋炀帝时置,为司赞的副职,见“司赞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
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。其地位次于管驾、管轮诸职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官名。即“屯田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承造铜锡器皿等事。设司匠、领催七人,各种匠役一百零五人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牡上士佐官,员一人,正二命。
武散官名。明置,武官正三品,升授。武散官名。明置,为正三品升授之阶。
官署名。 北齐置, 设丞。 隶太府寺中尚方署。
即“第二届国会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设置,管理全国工务行政,执行《建筑法》,《都市计划法》并管理一部分公用事业,如自来水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设卿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十四年后,改置大理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