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军政部

军政部
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置,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,掌管军事行政事务。设总务厅、审查处、陆军署、海军署、航空署、军需署、兵工署。设部长一人、次长二人。民国十八年海军设部,直属行政院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 设置, 隶属于行政院。管理全国陆军行政事宜。部内设总务厅,陆军、航空、军需、兵工四署及审查处,分掌部务。军政部各署根据业务情况,其编制并不划一。陆军、军需两署之下设司,陆军署有军衡、军务、军械、交通、军医、军法六司,军需署有会计、储备、营造、审核四司,司下又设科;航空与兵工两署设科,航空署设文书、管理、军务、航务、教育、机械六科,兵工署设总务、设计、检验、监查四科及兵工研究委员会、兵工材料委员会。凡属军用的工厂、仓库、飞机等,均由军政部有关的署直接管理。此外,军政部成立时还设有海军署,不久改为海军部,直隶于行政院。抗日战争爆发以后,军政部由军事委员会兼辖,其内部组织有所调整,设总务厅、军务司、机械化司(后来裁撤)、马政司、交通司、军法司、兵役署、军需署、兵工署、军医署、会计处、军粮总局、城塞局、荣誉军人总管理处、荣誉军人生产管理处、点验委员会等。设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主任参事一人,参事六人,部附二十人至四十人,主任秘书一人,秘书四人至十一人,厅长一人,署长四人,司长十四人,处长十二人,视察主任一人。兵役署、军需署、军医署则各设副署长一人,兵工署设参谋一人。又军政部及各厅司署处,设主任秘书、秘书、副官、科长、组长、主任科员、军法官、视察员、看守长、看守员、译电员、会计员、统计员及其他军用文官、技术员等,分任事务,且因事务上之必要,得聘用顾问与专门人员并得临时呈准增设额外人员。民国三十三年(公元1944年)底,军务司扩大为军务署,兵役署由军政部划出,成立兵役部。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军政部裁撤、另行组织国防部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织造衙门

    官署名。明清负责江南织造之衙门。明朝于南京、杭州、苏州各置一衙门,由宦官掌管,负责织造御用龙衣。清朝于江宁、苏州、杭州各置一衙门,隶内务府。掌织造御用、内廷所用及官用绸缎布匹及其制品等事务。内设织造监

  • 破鲜卑中郎将

    官名,汉置,位低于将军,同于校尉,俸比二千石,掌屯卫兵,主征伐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八月,遣破鲜卑中郎将田晏出云中,使匈奴中郎将臧旻与南单于出雁门,护乌桓校尉夏育出高柳,并伐鲜卑。”

  • 同签某京留守事

    官名。辽置,为留守的佐官,地位在副留守、知留守事、同知留守事之下。太平六年(公元1026年)萧滴冽曾任同签南京留守事。参见“留守司”。

  • 落致仕

    见“致仕”。官员任用方式之一。落指失落,如言落某职,即指削去其职事。而落致仕则又成为起用休致者的同义语。参见“起复”。

  • 防辅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。设在诸王身边的监察官员,防其为非而辅之以正,受诏奏闻诸王的举动善恶。官名,三国魏置,设在诸王国掌监察,防其为非,辅其为正。《资治通鉴·魏文帝黄初三年》:“是时,诸侯王皆寄地空名而无其实

  • 灌谒者

    官名。汉朝置,隶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。秩比三百石。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向。凡谒者,初为灌谒者,满岁即为给事谒者。官名,东汉置,又称灌谒者郎中,属光禄勋,俸比三百石,掌宾赞受事,及上章报问,并掌吊将、大夫

  • 省辖市

    市的等级之一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凡隶属于省的市称省辖市,与县平行。至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全国共有省辖市五十八个。

  • 劝学员

    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时期沿置,属县劝学所。员额二至四人,分掌所内事务,并分任各区劝学事务。二年一任,任满后可连任。

  • 帐内别将

    官名。北魏末置。蔡儁以平远将军任此。

  • 海洋渔业管理局

    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管理海洋渔业事务。全国海洋渔业划分为江浙、闽粤、冀鲁、东北四区,各设一海洋渔业管理局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六月十一日公布的《海洋渔业管理局组织条例》规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