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秦汉皆置,掌治京师。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右内史,武帝太初元年又改左内史曰左冯翊,属官有廪牺令丞尉,左都水、铁官、云垒、长安四市四长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屯田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屯田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定置为工部屯田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田大夫,寻复旧。闲简无事。五代因置。北宋初为五品寄禄官,不预司务。神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胜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①尚书台曹名。参见 “选曹尚书”、“选曹郎”。②“吏部”别称。《宋书· 蔡兴宗传》:“前居选曹,多不平允。”兴宗曾任吏部尚书。③主管官吏铨选机构的通称。《晋书·祖约传》: “后转(丞相)从事中郎,典选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依照《盐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,掌理基于《盐法》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,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,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,均应为对
县自治机关。清末标榜地方自治,于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颁布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》,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。民国初年沿设,而制度略有改变,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,相当于县议会。其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县岁出,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三年(725)改丽正修书院置,凡天下图书之遗逸,贤才之隐滞,则旨以求之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知院事、副知院事、判院、押院中使及侍讲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修撰官、校理官、待制官、留院官、检讨官
①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掌军国财赋的收支会计及事役漕运物价屯田之政令。或说魏领度支、库部、仓部、金部诸郎曹,西晋增领运曹、起部。东晋省运曹,后又省起部。南朝领度支、金部、仓部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威南、威北、威东将军合称四威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地位相当于安西将军。
官名。北魏末北海王元颢置。统领后军事务。《魏书·孝庄帝纪》:“行台崔孝芬、大都督刁宣破元颢后军都督侯暄于梁国,斩之,擒其卒三千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