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治监
官署名。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。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,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、沁河之事,设司于卫州,称为分治监。有勾当官四人,备分治监差委。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,都水监增设官员,铸分监印佩之,专掌巡视、督工,兼提点黄河之事。至大三年(公元1310年)因黄河决溢,连年为害,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,于汴梁设司,称为汴梁分监。
官署名。即都水监设在外地的分机构。金代都水监有丞二人,其中一人与都水掾专掌规措黄河、沁河之事,设司于卫州,称为分治监。有勾当官四人,备分治监差委。元代为修浚会通河和建闸,都水监增设官员,铸分监印佩之,专掌巡视、督工,兼提点黄河之事。至大三年(公元1310年)因黄河决溢,连年为害,中书省命都水分监官专治河患,于汴梁设司,称为汴梁分监。
见“怯薛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以京城西旧染院为夏州蕃驿,属鸿胪寺。后改称都亭西驿,掌接待河西蕃部贡奉使者。设管勾二人,以诸司副使以下至三班使臣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都亭西驿及管干所,属鸿胪寺,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从二品,协都统充,简放。赞佐号令,参画机宜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校籍郎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县惟晋代有门亭长,职主守门纠仪。《晋书·光逸传》记其为博昌小吏,后为门亭长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失载。依州郡之例,当为门下之职。参见“郡门亭长”。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元年(公元220年)以许褚为之,不常置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 始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置司镇江,掌都督江、淮、两浙、荆湖诸军事。后改同都督。
将军名号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命掌威侯王夺曰: ‘肴黾之险,东当郑卫。女作五威左关将军,函谷批难,掌威于左’。”将军名号,王莽置,为四关将军之一,掌守左关,东挡郑卫。《汉书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司长官,掌贡赋货赂,以供国用。设太府上士以佐其事,领玉府上士、内府上士、外府上士、左府上士、右府上士、缝工上士、染工上士等官属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