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尚乘局始置。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一员,正九品下,掌六闲御马鞍辔乘具。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。佐主官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设一人,正四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三年(1748)改为副使。
1、官署名,也写作掖庭。秦和汉初称永巷,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掖廷,属少府,其长官称令,另有副长官丞八人,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,管理宫中诏狱等,由宦者担任。属官有掖廷户卫、掖廷狱丞、少内啬夫、暴室丞等。东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管理伤病官兵饮食汤药。
官署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相。高帝时王国置丞相,统王国众官,秩二千石,由朝廷任命。景帝中五年(前152),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,改丞相曰相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省内史,更令相治民,如郡太守。东汉相一人,秩二千石
国家银行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一月由邮传部奏准设立,名义上官商合办,声称纯系商业银行性质,经理轮、路、电、邮各局存款,实际上是国家银行。总行设在北京,行内特设总管理处,由邮传部派总理、
市政府的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公共房屋、公共体育场、公共墓地的设计、监修及公园的建筑管理事项,市民建筑的指导取缔事项,道路桥梁沟渠堤岸及其他土木工程设计建筑事项,车辆的登记检验事
文书名。清朝之平行文,乃黄册 (详“黄册”①)之副本。清制,臣工在将黄册随同题本呈进御览之同时,亦抄出副本,咨送有关衙门,以备查考。因以青色为封皮,故名。以示与黄册相区别。亦作“清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