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主客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主客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主客司”。
侯爵名,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齐王芳》:“夏四月,立皇后王氏,大赦。五月,封后父奉车都尉王蘷为广明乡侯、光禄大夫,位特进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度支部,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, 掌两京仓廪积, 计度东京粮料、百官禄粟、厨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周代掌巡夜的小官吏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寤氏》:“司寤氏掌夜时,以星分夜,以诏夜士夜禁。”注:“夜士,主行夜徼候者,如今都候之属。”
官名。隋置,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《汉书·刘向传》有“章交公车,人满北军”之语,注引如淳说:“《汉仪注》: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,尉一人主上书者狱。上章公车,有不如法者,以付北军尉,北军尉以法治之。”东汉废。
官名。西汉初年置之。以监察百官。《汉书·叔孙通传》:“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”。官名,即御史中执法的省称。御史中执法为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。《汉书·叔孙通传》:“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。”见《通典·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
官名。即将作少监,隋文帝将作寺次官,开皇二十年(600) 改称少监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复名少匠,五年又改为少监,十三年改名少令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改名少匠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定名
官制用语。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、品秩的阶官。唐朝前期,官员皆依品领俸。代宗大历十二年(777) ,始改以官定俸,自三师、三公至参军、文学博士、录事,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。中期以后,三省、六部常以他
官名。东汉、三国魏、晋朝置,西曹次官,阙掾则为西曹长官。官名,东汉始置,为西曹副长官;无掾,属则为西曹长官,掌府史署用。其后,三国魏、晋等皆沿置。参看“西曹”、“西曹掾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