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鸿胪寺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祭祀朝会前资官、致仕官、蕃客、进奉官等陪位,及丧葬卤簿、薨卒赙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祭祀朝会前资官、致仕官、蕃客、进奉官等陪位,及丧葬卤簿、薨卒赙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明代军事组织。包括上直二十六卫,五军都督府所属三十三卫以及非亲军而不隶都督府者十五卫。上直二十六卫是锦衣卫、旗手卫、金吾前卫、金吾后卫、羽林左卫、羽林右卫、府军卫、府军左卫、府军右卫、府军前卫、府军后
官名。东汉为将军名号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 “ (以) 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。”十六国后燕亦置。《晋书·慕容垂载记》: “以翟斌为建义大将军,封河南王。”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
官名。辽置,见“奉宸司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国史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国史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①官署名。即缘边交市监,隋朝始置,畿内隶司农寺,畿外分隶诸州,置监一员、副监一员,掌缘边互市事。②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长官,各置一员,视从八品。官署及官名。隋于西北边地置交市监,属四方馆。掌与突厥族贸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置。吕光龙飞(396—398)中,赵策曾任之,统兵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置,以辅导诸主,设左、右相各一人,正二品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简称“北洋大臣”。清朝同治九年 (1870) ,改三口通商大臣设。加钦差名义,由直隶总督兼。掌直隶、奉天、山东三省通商、交涉、海防及其它洋务。凡津海、东海、山海各关政悉统焉。官名,清朝道光年间,
宫中女官,掌监督宫庭。《宋书·后妃传序》:“中台侍御监闺帅,置一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