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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锋营

清朝负责警卫皇帝之机构。正二品衙门。长官为前锋统领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下设协理事务前锋参领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侍卫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校四人,协理事务笔帖式四人,掌章奏文移。另前锋参领八人,为正三品,下属委署前锋参领四人,前锋侍卫八人,委署前锋侍卫四人,空衔花翎八人,前锋校九十六人,空衔前锋校八人,委补蓝翎长八人,掌分辖营众。额设前锋兵一千七百七十人,满洲、蒙古八旗中每佐领下选二人。前锋营之职掌为平时守卫紫禁城; 当皇帝出巡时则扈从宿卫,阅兵时则充列首队。


清代警卫宫廷的军队。始设于天聪八年(公元1634年),当时名为巴牙喇前哨兵,满语称“噶布什贤超哈”。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定噶布什贤超哈满洲、蒙古八旗分左右两翼,每翼设噶布什贤嘱喇依昂邦一人。顺治十七年,定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的汉文名为前锋统领。前锋营的官兵都是从满洲、蒙古八旗中挑选出来的,每佐领下选前锋二人组成。其职任是守卫紫禁城,皇帝简阅时列为前队,出巡时扈从,在御营前后一、二里外立前锋旗,以为门户,前锋营列帐守卫。前锋营设前锋统领二人(左、右翼各一人),下设前锋参领一人,委署前锋参领四人,前锋侍卫八人,委置前锋侍卫四人,空衔花翎八人,前锋校九十六人,空衔前锋校八人,委署蓝翎长八人,以分辖营众。办理本营章奏文移事务的属官有协理事务前锋参领二人,协理事务前锋侍卫二人、协理事务前锋校四人,笔帖式四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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