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丞相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
即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官名。西晋初置,掌尚书驾部曹,为六曹尚书之一,三品。武帝太康(280—289)以后省。北魏前期复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 “驾部尚书知牛马驴骡。”孝文帝改制后罢。参见“驾部”。官名。北魏兴安二年正月置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掌帐房处事。初名“帐房头目”,额设三人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定为七品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三十六年定为三等侍卫衔,食六品俸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官九品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冶铸的工官之长。《左官鼎铭》: “十一年十一月乙巳朔,左官冶大夫杕命(? ),冶喜(? )铸贞(鼎)。”
工部内部机构。清沿明制置,掌收受外省各衙门文书,呈工部堂官阅后,编号登记,分发各司办理;并掌各司处吏员工役的任用管理。设满、汉司务各一人,下设承发科,有经承二人。
隋十二卫、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、兵、骑、胄等曹参军事通称,并为美职。
清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,置统领大臣等官。明年,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、八品网户催总一人,二十四年改催总为催长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御船处统领大臣》。
军府名。金太宗天会十年(1132) 后置。统境内兵马。海陵王天德二年 (1150)罢。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、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,综理边疆事务,权任甚重。除西藏、青海大臣外,新疆、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,办理军务,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,由特旨简派。清朝在西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