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副使

副使

官名。为各种正使的副职。始见于秦、汉。北魏时置为皇帝所派使者的副手。自后凡有正使多并置,如唐、宋、辽、金之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、节度使兼安抚使以及支度、营田、招讨、经略使、指挥使、安抚使、宣尉使、宣抚使等均置。唐朝各州诸军,刺史领使五千人以上置,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。明朝户部、礼部、工部、光禄寺、太医院、顺天府、应天府诸王府长史司、各布政使司、都转运盐使司、盐课提举司所属各局、库、仓、所、院、司、分司、关及茶马司、税课司、各府州县仓、织染杂造局、批验所、递运所、冶铁所等均置,位大使下,秩九品、从九品或不入流。按察使司所置为正四品,与佥事分司诸道。都转运盐使司正使下设,为从五品,与同知、判官分司盐务。明朝派往少数民族地区或外国的使节中亦多置副使,以他官兼领。宦官所设副使为从五品。清沿明制。并于通政司设,正四品。清末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军咨处亦置为副职。以正参领一人充任。宣统元年(1909)于军咨处设总务厅,废正、副使,改置军咨使。参见有关各条。


官名。1、唐代节度、观察、团练、防御等使都有副使,为正使的属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。

2、历代派遣到外国的使臣,多设副使,为正使的助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郡记室督

    门下吏员名。《金石录》二○晋《彭祈碑阴》有记室督,与记室史并置,相当于东汉郡府主记掾与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
  • 小学博士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掌教授小学生经义,下设小学助教中士以佐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,北魏始置小学博士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说:“

  • 升平少府

    官名。三国吴孙皓所置太后三卿之一。升平为昭献皇太后宫号。见《三国志·严畯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吴书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宣本宫命等。升平为昭献皇太后宫号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严畯传》:“久之,以畯为尚书令,后卒

  • 宪衔

    官制用语。唐、宋兼御史台官,称宪衔。唐朝后期,始授御史台兼官,以示优崇。宋朝分兼御史大夫,兼御史中丞、兼侍御史、兼殿中侍御史、兼监察御史五等。以授武臣、宗室及禁军将校。通事舍人、内殿崇班以上武臣,初除

  • 吏部左侍郎

    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吏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吏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(1644)改吏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各

  • 司刑寺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
  • 四方馆典护

    官名。隋置,掌保卫外国使者。

  • 司文局

    官署名。即秘书省著作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著作局。官署名,为著作局之改名。详见“著作局”。

  • 拘留所

    监狱类名。清末始置内外城拘留所,分属内外城巡警总厅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拘留违警及依其他法令应行拘留的人犯的场所称为拘留所,是由警察机关直接管辖的监狱机构。设所长一人,由该警察机关委派,并设医士、书记和男

  • 大晟府

    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制成大乐,特置大晟府专管,设大司乐为长官,典乐为副长官。下设大乐令、主簿、协律郎以按协声律、制撰文字、运谱等。分大乐、鼓吹、宴乐、法物、知杂、掌法六案。宣和七年(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