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军乐长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准尉,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准尉,协助军乐长掌军乐事务。
北周太祖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创建。西魏大统年间(公元535—551年)宇文泰采用苏绰的建议,仿《周礼》六军之制,在都督中外诸军事之下设六个柱国大将军以领兵,每一柱国大将军之下辖两个大将军,每一大将军之下
官名。辽朝北面群牧官。总领某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萧陶隗“咸雍初,任马群太保,素知群牧名存实亡,悉阅归籍,除其羸病,录其实数,牧人畏服。”(《辽史·萧陶隗传》)
官名,汉置,为陵园令之副,佐令掌守陵园。参看“陵园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置,为京师警察厅的长官,次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京师警察厅官制》并规定总监为执行法律、教令、或依法律、教令的委任,有发布单行警察章程之权。
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职有清、浊之分,士族高门只出任与自己身分相适的“清官”,寒门则只能任“浊官”。由浊官迁任清官,则可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,故当时“其官唯论清浊,从浊官得微清,则胜于转”(《隋书
杂任职名。唐于门下省弘文馆置二人,掌供毛笔之事。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内廷。主治宫人,有时皇后、贵人有罪,亦入此狱。东汉废。
清代保荐官员的一种方式。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,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,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,奏报以后,交吏部审议,称为“明保”。如有特殊才能,请破格录用的,称为“密保”,一般交军机处存记,于
佐吏对长官的尊称。《汉书·孙宝传》:“(孙宝)以明经为郡吏,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欲令授子……宝曰:“高士不为主簿,而大夫君以宝为可,一府莫言非,士安得独自高?”
清朝吏目、巡检、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。详“班”条③。